各单位:
校级团组拟于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2日赴香港执行教学科研任务,现将自组团因公出境前信息(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国合处(0812-3371007)反映。
国教院(国合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