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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2018-12-26 10:12  

各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即将启动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现将基本要求公布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一、选派计划:
(一)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四)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五)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六)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七)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八)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九)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即将上传留基委官网,请申请者先按2018年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录取结果于2019年3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联系人:杨凯   许杨
联系电话:0812-3371007

附件1: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国家公派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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