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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老师申报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2021-01-26 09:17  

各单位:
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简章已出(请参阅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请学院认真组织老师积极申报。
一、受理时间
各项目受理时间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对已截止网上报名的项目,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例如: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申请人/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至我中心时间不得晚于4月30日。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材料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材料接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10楼12号办公室。
二、受理流程
1、申请人须线上、线下同时提交申请。纸质申请材料须当面提交,不接收快递。高校申请材料由学校留学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其他单位申请人可以本人提交或委托他人代交。
2、四川省教育厅对纸质申请材料当面进行合规性审查(申请材料完整、签章齐全等情况)和推荐单位资质审核(推荐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相符等情况)。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当面退回。仅网上申请,未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3、项目申请截止以后,四川省教育厅对通过纸质材料合规性审查和推荐单位资质审核的申请进行网上接收,并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只对申请人年龄、学历、邀请信等硬性条件进行审核,不对申请人水平进行评价)。符合项目选派条件的申请人由教育厅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符合项目选派条件的申请人作淘汰处理。
部分另有通知的项目除外。
4、申请状态以网上申报系统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申请人请自行关注并通过申报系统查阅。
三、材料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须为A4规格单面打印(复印),全套纸质申请材料使用长尾夹固定,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或回形针固定。部分项目对申请材料装订有特殊要求,按项目要求进行装订。
2、材料种类及数量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各项目要求为准。
3、《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二级部门公章无效)。“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请申报单位依据申请人的人事管理权限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说明:如申请人直接由本单位聘用(任命)可由本单位直接推荐,无需交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如申请人聘用(任命)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则需交上级主管部门复核。
同时,各申请人/申报单位需将《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发送至scsjyt@163.com,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进行网上填报。
如有疑问,请电询许杨(15983560115)、崔朝晖(130377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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